“抢黄灯”遇上“闯红灯” 路口相撞担同责-新华网

“抢黄灯”遇上“闯红灯” 路口相撞担同责

2026-01-07 14:29:07
来源:银川市公安局

  驾驶车辆行驶必须严格遵守交通信号灯的指示,这是每个驾驶员的基本常识。红灯停、绿灯行,这是每个人都应该铭记的交通规则。然而,有些驾驶人为了抢时间,会选择在黄灯时通行,这种不良驾驶习惯往往成为交通事故的隐患。

  2026年1月1日,黄某驾驶越野车沿贺兰山路由西向东行驶至亲水街路口时,与谢某驾驶两轮电动车沿亲水街由北向南行驶至贺兰山路路口时发生碰撞,造成电动车驾驶员谢某受伤、两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民警通过调取路口卡口监控发现,谢某驾驶电动车行驶至事故地点处时,前方信号灯为红灯,然而谢某不顾信号灯依然侥幸向前行驶。而事故另一方黄某,驾驶车辆至路口时前方信号灯黄灯正在闪烁,依然没有减速意识,闯黄灯通行。一方侥幸闯红灯、一方加速闯黄灯,从而引发了该起交通事故,民警初步认定,该起事故中事故双方当事人承担同等责任。

  交警提醒:“抢黄灯”与“闯红灯”均属于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违法行为,作为交通参与者,途径路口应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切记“宁停三分,不抢一秒”;摩托车、电动车驾乘人员一定要正确佩戴安全头盔,在发生意外时,才能有效保护头部避免二次伤害。

【纠错】 责任编辑:纪桂红